1、高楼建筑物之给水PVC管,应以最高使用水压为设计基准。

2、所有管路不得影响建筑物安全,并不受变形、沉陷、震动或载重影响而产生渗漏。

3、管路不得配置于升降机内。

4、给水管进水管之大小,应能足量供应该建筑物内及其基地各种设备之用水量,但不得小于∅20mm管。

5、重力水箱(压力水箱)或其他加压设备之水泵,应自附设蓄水池抽水,不得直接连接公共给水管。蓄水池之有效容量,不得小于水箱之容量。

6、住宅用重力水箱之容量,不得小于该水箱供应总人数最大时给水量之2倍。每人用水量以20公升计算。

7、抽送地面蓄水池之水至高架水槽之抽水机,其功能应以半小时能注满高架水槽为准。

8、高架水槽应附有溢流管,清洗管及严密之顶盖。地面蓄水池应装置严密之清理人孔盖。

9、蓄水池及水箱,不得用有害于水质之材料建造,通气口应加设防虫网。

10、溢流管管中亦应加设防虫网,而溢流管管经设计,规定如下表。

11、水表和止水栓应装置于室外易于检查处所,公寓住宅各居住单位之水表,应尽量集中装置。

12、PVC管露出配管之支撑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