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华亚PPR、PB、PE、PVC、铝塑复合管及内衬为塑料层的其他复合管材及管件用于生活饮用水系统时,其产品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具备检查报告和认证文件,具备生产厂家质检合格证明,并应有明显标识、标明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其包装上应标有生产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产品外管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管件应颜色一致,无色泽不均匀现象及分析变色线。

2.管材及外壁均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裂纹、脱皮、分层和严重的冷斑及明显的痕纹、凹陷等缺陷。

3.管材轴向不得有异向弯曲,其直线度偏差应小于1%,管材端口必须平整,并垂直于轴线。

4.管件应完整,无缺损、变形、合模缝,浇口应严密平整无开裂。

5.管材、管件的物理、力学性能、管材尺寸、壁厚公差、粘结管件与管材公差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6.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采用非金属材料时,其材料应是能够承受高温的塑料管或复合管。热水系统管道、管材、管件、配件应选用配套产品,材料、材质要求同给水系统要求。